商业贿赂渐成社会顽症治理根本在于治“权
【编者按】据报道,从2005年8月到2006年6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972件,涉案金额19.63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1603件,占总数的23%。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商业贿赂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潜规则”。为遏制商业贿赂发展态势,中心近年来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并将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来治理,然而由于商业贿赂涉及面广,系统复杂,加之立法局限、执法取证困难等一系列因素,破解这一社会“顽症”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认为,治理商业贿赂,根本在于治“权”。遏制权力寻租行为,让权力运行阳光透明,是商业贿赂的根本解决之道。
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仅是冰山一角
中心重拳出击严惩商业赂贿(资料图)
全国查处商贿案近7千件涉及厅局级干部49人
新华网:中心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7月31日说,从2005年8月到2006年6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972件,涉案金额19.63亿元;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1603件,占总数的23%;涉案金额5.08亿元;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六大领域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等九个方面的案件有5480件。
公安部部长助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仅冰山一角 人民日报:“无论立案数、破案数还是打击处理人员数量都是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说,应当清醒地看到,我们的统计数据并不能真实反映近年来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的客观状况,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商业贿赂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潜规则”,犯罪形势十分严重,“目前公安机关查办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
商业贿赂成潜规则六成公众对治理信心不足 中国青年报:近94%的人认为在中国做生意,给回扣、好处费和请客送礼的现象普遍;六成公众对反商业贿赂的成效信心不足
商业贿赂遭遇“界定难”、“治理难”
治理商业贿赂面临“立法”和“执法”两大挑战 中国监察:尽管我国已初步建立起惩治商业贿赂的立法体系,但仍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商业贿赂的有效治理。一是立法滞后,缺少一部较高立法层级的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二是对商业贿赂的行政制裁力度不够,难以达到处罚效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商业贿赂的行政罚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刑事立法不够完善。如对犯罪单位没有设置相应的资格刑,不利于刑罚功能的充分发挥。
来自陕西检察院的调查:商业贿赂案为何难查办 中国青年报:现行立法对犯罪主体的限定过于狭窄,使一些本应受到惩处的商业贿赂主体得不到相应的处罚。案件线索匮乏,调查取证困难也是影响查处的主要因素之一。
北京卫生局称“红包”不属商业贿赂遭媒体质疑 雪花啤酒重庆遭禁引争议:促销还是商业贿赂? 惩治商业贿赂总体呈钝化趋势执法底线后退 最高法副庭长谈区分商业贿赂罪与非罪界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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