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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话题四:流动人口的服务与治理问题
广州新东方热点点评:谈到这个话题的重要性,实际上多少会让我们感到一丝的尴尬。北京是目前全国唯一实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目前,北京已办理暂住证登记的流动人口有500多万人。对此,许多北京的人大和政协代表们曾在今年的两会上建议取消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免费登记发放。凡持有长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逐步享有常住人口待遇。其中曾有一位政协委员这样说过,“假如离开流动人口,北京这座城市将立即陷入瘫痪!”可见对于流动人口的服务和治理问题,即使“小”至其中的“暂住证”制度,也并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各级地方政府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不足、治理困难的问题,已经是目前国内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建议考生可以适当关注这一话题。
二、对于目前“流动人口的服务与治理”所存在种种问题,究其成因,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人口流动性大,对城市治理及相关法规不了解,易违法犯罪
(2) 流动人口不易融入社区生活,生疏感强,难沟通,纠纷矛盾不断。
(3) 流动人口远离家乡、远离亲友,在暂住地急需获得多方面的帮助,只强化治理不注重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恶性循环.
(4) 流动人口来自不同地区,组织观念差,生活松散,不易开展集中教育。
(5) 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决定了流动人口治理工作的复杂性,这一特性使承担主要治理工作的专管员、协管员存在畏难情绪,导致日常工作流于形式。
(6) 治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文化程度较低,对治理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把握不全面、不透彻,对如何做好治理工作不理解、不明确,忽略了登记、发证、查验、注销等各个环节的相互联系,虽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仍达不到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目标。
(7) 个别专管员、协管员缺乏法制观念,没有做到依法治理。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治理中耍特权、摆威风,有的甚至自身已经违法而罔然不知,不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使流动人口产生对立情绪,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8) 基层治理组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重收费(卫生费等)轻治理现象,忽视了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工作,缺乏服务意识,造成流动人口的抵触情绪,逃避登记、办证现象严重,有相当部分的流动人口产生漏管。
(9) 治理方式上,基层治理组织存在重静态治理轻动态治理的现象。大部分流动人口工作部门只强调流动人口的登记、发证等静态治理,而忽视了登记发证后的动态跟踪治理。
(10) 对流动人口的治理没有真正落实综合治理的措施。劳动、计生、城建、工商、卫生、民政等部门都在参与流动人口治理工作。但各部门之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治理成员单位职责不清,部门之间缺乏细化的工作制度和必要的监督考核机制,公安派出所唱“独角戏”的现象尚未改变。
(11) 治理经费保障不力、依法治理力度不够。流动人口治理经费的不到位,造成村级专管员人数不足及工资待遇得不到很好落实,以致于治理工作虚化而无实效。
二、对于目前“流动人口的服务与治理”所存在的问题,究其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强化法治,抓源头治理。把私房出租户、用工单位、私营业主确定为流动人口治理责任人,将流管工作分解条块,责任到人,变成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同时与责任人签订一年一度的治理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奖惩细则。
(2) 加强平等、尊重意识、推行民主参与,以外管外。为了方便沟通,增进理解,拓宽治理渠道,根据流动人口在生疏的环境里重乡情、亲情和友情的特点,在流动人口比例较多的区域性代表当中,挑选素质好、有文化、群众信任、热情工作的优秀人员参与治理。
(3) 亲民、利民、便民,以服务促治理,让流动人口有家的感觉,在社区里享受一流的服务。
(4) 健全治理网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在当前公安警力相对紧缺的情况下,应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共同治理流动人口。
(5) 健全流动人口工作站的设置,落实专门的办公设施,配全配强流动人口专管员,实行流动人口治理正常的办公制度,使各项治理工作有效衔接。
(6) 落实流动人口专管员的学习培训制度,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把握流动人口治理的要求和各项环节,并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好的做法和经验。
(7) 落实经费保障。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治理工作的经费列入预算,拨出专用经费,保障流动人口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8) 转变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维权和治理并重。转变重治理、轻服务的观念,寓维权于治理,以服务促治理。在办证、检查、调解纠纷等具体工作中,对流动人员与本地居民平等相待,果断打击侵犯流动人员人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9) 全面摸清情况,逐项登记造册,开展有针对性的清查。
(10) 尽快构建流动人口治理信息平台,强化登记意识,及时、全面把握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信息,注重后续动态信息的采集和变更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强化信息的关联比对应用,及时发现打击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在逃违法犯罪人员。
(11)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工作。要制订流动人口教育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培训时间。要对流动人员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制教育、劳动培训。并充分利用有线电视、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劳动技能。
(12) 建立流动人口自我治理组织。在流动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段内确定一名思想品德较好的流动人员为组长,村流动人口工作站与暂口组长经常性地联系沟通互通信息,引导暂口自管自教。
(13)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提高治理实效。根据各责任区内流动人口数量具体规定各责任区民警列入重点治理对象的人数。派出所成立考核小组,每季度对责任区民警的暂口治理情况进行考查,考核与奖惩挂钩,进一步推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14) 明确流动人口专管员的工作职责,不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对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按出租房屋多少、房屋顺序实行分片包干治理,将考查结果作为暂口专管员的聘用、辞退和个人评先、奖罚的依据。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