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非凡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④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治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治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治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治理。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①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②提高土地利用率; ③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④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⑤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⑥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3)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治理: ①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③蔬菜生产基地; 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⑤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4)建设用地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①基本农田; 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③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9城市房地产治理法 (1)房地产开发用地 ①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使用权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②土地使用权划拨。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房地产转让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治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治理部门和土地治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10环境保护法 (1)概述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我国参加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 (3)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①协调发展原则; ②预防原则; ③污染者负担原则; ④公众参与原则。 (4)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①环境规划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政府批准实施。 ②清洁生产制度。 ③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治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