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可见,反腐倡廉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古往今来,尽管社会制度不同,但权力腐败一直是个祸害。古人也曾为纠治权力腐败动过脑筋,像我国御史制度的创立,近代西方社会的“三权分立学说”诞生于制约权力腐败的思考。但是,权力腐败问题并未因此解决,由此造成的社会弊端仍然是现代化进程中令人烦恼的世界性难题。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对防止腐败现象始终保持着高度警觉,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腐败仍在蔓延,且有前“腐”后继之势。这应引起我们深刻的反思和高度的关注。 一、腐败的表象及本质 腐败是一种权力的滥用和欺骗行为或在权力保护下的公然行为,是公共权力运作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其本质特征是拿权力或原则作交易,侵吞国家和集体财富,为个人捞取好处。腐败和权力是依存关系。权力过分集中,权力行使不当都容易产生腐败。而腐败就其表象来看,又表现为多种形式,概而括之,表现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方式上。若细分起来,政治上腐败又可以分为用人的腐败、用权的腐败,腐败者信奉任人唯亲的原则,滥用职权,欺上压下,离间党群关系,放弃共产主义信念,抛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蜕化变质。经济上的腐败形式多样,常见的有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新兴的有利用“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如在奖券,信用卡上大做文章,也有麻将桌上送礼等等。经济腐败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在向资本积累型发展,向资金高密集领域蔓延,某些腐败活动已经向团伙性方向发展,向半公开化、公开化方向发展,向扶持和控制政治代理人方向发展,这种现象危害性更大。生活方式上的腐败表现在挥霍公款、吃喝玩乐、买别墅、养情妇,完全丧失起码的生活道德。不难看出,这三方面的腐败是相联的,政治信念丧失不可避免地转向经济上的腐化,生活方式也会随之变得奢侈靡烂。虽然腐败的现象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然究其实质,万变不离其宗:执掌公共权力的官员以权谋私,权力病变为资本,形成权力经济。因此,腐败现象也就有增无减。 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是与私有制和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出现相伴随的。剥削制度是少数人凭借占有生产资料侵占大多数人的劳动成果的制度,是产生腐败的经济根源;剥削阶级唯利是图的思想观念,是产生腐败的思想根源;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服务的剥削阶级的国家制度和政权,本身是剥削关系的产物,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有,资本占据统治地位。追逐最大利润,是资本的根本属性,为此,它可以不择手段,犯任何罪行。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在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充斥着“政治献金”、“走廊游说”、“金权政治”等种种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统治集团内部的腐败丑闻屡见不鲜。江泽民同志指出,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这正确反映了历史事实,是科学的结论。 二、腐败产生的根源 现在腐败的根源是什么?是在于权力失去监督,在于权力的失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腐败为何难以根除?究其原因,恐怕与我们的制度、体制、机制上的一些缺陷有关。腐败现象在我国出现多发势头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也有深刻的社会和经济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腐败是公共权力和个人私欲的结合。一切腐败都是滥用公共权力的结果,只要有公共权力存在,腐败就不可能根除。但公共权力的存在并不必然会发生腐败现象,公共权力如果由立场坚定、大公无私的人去行使,就不会发生腐败现象,而一旦与个人的私欲相结合就必然走向腐败。 第二,对权力的行使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一是监督管理的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二是反腐败机构和司法机构不统一,人员素质不高,难以实现对腐败的有效查处。 第三,公私不分,是诱发腐败的经济基础。德国学者Dechier认为,腐败是全世界都存在的普遍现象,中国并无特殊性。在中国,腐败的主要原因是双轨制,个人资产与国有资产难以确定,如果将二者分开,就容易制止腐败。如,公车的管理使用,就是典型的公私不分。 第四,在反腐倡廉的理念上“缺位”和“越位”。例如,一些地方以反腐败不能冲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能影响本地区的经济建设为由,大搞地方保护主义,对所谓的利税大户实行挂牌保护,没有党委主要领导的同意,司法机构就不得进入利税大户查处腐败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这无异于保护和鼓励腐败。 第五,财会制度不完善和财务管理混乱也是造成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现实中,腐败分子,都是违反财经纪律,使公款成为他们囊中之物,随时可取。无论是贪污、行贿都是通过财务做假帐、打白条子、资金不入帐,坐收坐支等方式进行的。从近几年揭露的重大腐败案件看,违法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在权、钱、人的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 第六,我国反腐败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一是体现在数额的限制上,形成了同样性质的行为却没有同样对待的现象。以5000元为立案标准,标准两边是“生死”两重天,混淆了官员的是非观念。二是体现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干部可以寄希望于一些组织内的纪检措施避免刑罚,如将钱缴到廉政账户,混淆犯罪与违纪的性质;或者通过人际关系阻碍执法执纪部门执法。法律不明确性造成的大量灰色领域,误导人们并非贪不可为,而是不可大,使其常抱着侥幸心理。 三、遏制腐败的几点设想 腐败与反腐败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条轨迹,它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和矛盾聚焦于此,使人们从这个横断面观察到社会的盛衰更替。历史证明,“官贪则政危,官廉则政举”,惩贪兴廉,整肃吏治,是国家兴亡之所系。那么,如何遏制腐败呢?实践证明,要从源头抓起,在治标的同时加大治本的力度。《三国志》上讲:“扬汤止沸,弗如灭火去薪”。抓源头,就是用釜底抽薪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这带有根本性。 一是要把住用人关口。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因此,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从入口处把好关,不让坏人混进权力中心,是反腐败的首要一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进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选拔过程要公开化,实行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给所有人以平等的机会,从制度上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的发生。干部队伍纯洁了,腐败之风也就会渐小渐消。 二是要划定权力界限。现在当务之急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变“想腐就腐”为“想腐没机会腐”,这才是廉政的正确途径。用旧思路解决腐败现象是难以奏效的,必须抓住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这一环节,反腐败才能见到力度,才能令人信服。腐败与权力是休戚相关的,腐败多表现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因此对于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一定的规范限制是很有必要的。在日常政务活动中,要十分注意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将权力界限划分清楚,才能保证干部执行职权时的合法合理。 三要抓监督,监督是制约权力的重要措施,包括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让腐败行为“曝光”,是制约腐败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不敢见阳光的权力也必然导致腐败。要大力加强新闻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腐败最怕见阳光。“公示”腐败,实际上也是给百姓一种“知情”权,既是尊重,也是我们党有自信心、有力量的表现。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表明,有了“知情”权,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舍此,强化社会监督就会变成一句空话。公示”腐败,不仅对腐败分子具有极大的震慑力,对广大干部也有极强的警戒作用,不失为根治腐败的有效一招,也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四是要适度提高收入。就目前中国国情而言,对于领导干部尚无法做到高薪养廉。但在我国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公务员的收入,使其能以合法收入满足其正常消费。另外,对于国家公务员,应大力增强其收入的透明度,将他们享受的待遇公之于众,使其隐性收入明朗化,而一旦他们牟取暴利或其他非法收入,就应将其免职。因此,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也是反腐败的一计良策。 五是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监管。要继续规范部门预算,将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清理“小金库”,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失控”的资金由“暗”变“明”,从“灰色地带”进入“阳光地带”。 六是加大惩处力度,解决“不敢为”的问题。目前,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政策、法令来约束惩治腐败分子,但腐败现象似乎仍在蔓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的事件时有发生,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失去威慑的本色,应有的强制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对于腐败分子,绝不能姑息迁就,而应毫不留情,从严惩处。只有这样,腐败分子就会失去藏身之地,我们党就一定能够消除腐败这个痼疾。 七是建立健全惩治腐败制度。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用制度反腐败,而最好的制度反腐败。在惩治腐败制度中,必要增设职业资格的限制和剥夺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及与高薪制度相结合的公积金制度。职业资格的限制和剥夺制度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从世界范围看,目前资格刑的种类有剥夺一定的权利、禁止担任一定的职务、禁止从事一定的职业、剥夺国籍和驱逐出境等七种,其中禁止从事一定职业适用于主要经济领域的犯罪。严密的惩治腐败制度能对腐败分子发挥三方面的威慑作用:一是恐惧名誉和地位丧失;二是恐惧个人既得利益的丧失;三是恐惧个人人身自由的丧失。因而惩戒制度的意义便是有效利用这三方面的得失效应,形成掌权者“不敢贪”的心理约束,达到遏制腐败的目的。 八是要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把工作思路由单纯地亡羊补牢调整到着力未雨绸缪上来,着眼教育,立足防范,见微知著,关口前移。要加快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既要坚持“以德治权”、“以权制权”,更要注重“以法制权”。这是抓源头的一个重要理念和途径。诚然,反腐败是一幅短期内难以勾勒完成的图画,它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是众所周知的,但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下,一定会铸就一座反腐倡廉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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