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不是简单地增加工资,改革的着力点是改革制度、严厉纪律、规范秩序和建立新机制,逐步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分配制度。”3月9日,在乌鲁木齐市人事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乃依木·亚森强调。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将于今年7月开始实施,在对公务员现有津贴补贴项目进行整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津贴补贴性质、设立目的和经费来源等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并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进行调研、评估,平衡生活性补贴、工作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的结构比例关系,拟定合理化的津贴补贴整理、规范方案,为上级人事部门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制定地区附加津贴提供参考依据。
乃依木·亚森强调,对公务员工资改革,各单位要正确理解,把握尺度,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大调研力度,认真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心纪委等六部门《关于严厉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治理的通知》精神,严禁各区(县)、各部门擅自提高工资和津贴标准。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国家工资政策的严厉性。
大会由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宜明主持。
□会议解读
3月9日的全市人事工作会议要求,人事工作要围绕2006年全市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好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人事人才工作新突破。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是乌鲁木齐市人事人才工作的突出主题。各级人事部门要调整人才结构,盘活、用好现有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非凡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中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快建立柔性引才引智机制。要建立无国别、无地界、无身份区别的惟才是举的人才“绿色通道”。尤其是对乌鲁木齐市紧缺的企业经营治理、国际贸易、工程技术、法律、金融等优秀人才,以及高新技术学术带头人、重点项目要害人才的引进,要改革传统的身份、档案、户口、住房和保险福利制度,降低人才流动的风险和成本;不断完善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