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局治理再上新台阶,提高职工的科技、治理意识和创新能力,使活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为我局发展献计献策,促进我局建设学习型企业和无违章企业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推动我局两个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第三条 各单位领导应根据本办法积极推进此项活动的开展,并同建设学习型企业和无违章企业,巩固、完善、提高一流供电企业成果,提高职工素质、加强企业治理结合起来,常抓不懈,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第四条 各支部、各部门、各分会、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全局的统一要求,坚持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努力为我局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章 活动组织治理
第五条 为保证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活动的质量,结合实际,特对“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技科。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第六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领导小组的职能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推进活动开展,解决活动中碰到的问题,组织经验交流,每年组织评审一次成果,对先进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并推荐参与上级优秀创新创效成果的评选。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治理工作,并负责协调各部门“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的治理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或派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和治理工作,并把有关人员名单报活动办公室。
第八条 选择课题
(一)选择课题的原则
1.选题要以新为原则,面向企业未来和行业先进水平,运用新技术,创造新工艺,转化新成果,开发新产品等。
2.急企业之所急,选择企业生产、技术、治理方面存在的要害问题作为项目。
3.选择课题要先易后难,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按小、实、活、新的原则进行,逐步发展深化。
(二)课题的来源
1.自选课题。自己发现身边的或根据平时积累的经验,确定课题。
2.指导性课题。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推荐若干课题,自主选定。
3.指令性课题。由局里以行政指令形式下达的课题。
(三)选题范围
要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中心任务,针对生产、经营、治理中的问题和难题。如开拓电力市场,加快两网改造,降低运营成本,强化科学治理等。内容可分为生产技术、经营治理和综合治理等几大类。主要指在生产治理、安全文明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改进施工办法、优质服务、开拓电力市场、加快电费回收、提高职工素质以及鹤壁电网结构建设等方面的一些革新、改造、设计、建议、发明等。其它只要是有利于我局发展的项目均可提出。
第九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项目的申报
职工个人或攻关小组在充分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课题后,可填写“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项目申请表(附表1),经本部门同意后报活动办公室。
第十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项目的论证
活动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估,检验其是否符合实际,目标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得力,以确保立项方案科学可行。经讨论立项的项目,付诸有关部门或个人实施。
第十一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的监督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办公室和各部门活动负责人在立项后的实施过程中,按照立项阶段目标进行全过程监督治理,定期检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指导解决,督促并保证措施的落实,确保立项任务如期完成。
第三章 活动成果的总结和评价
第十二条 被立项的活动课题,无论是否达到预期目的,都应及时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和教训,写出总结报告。取得成果的填写“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成果申报及论证表(附表2)
第十三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给企业和社会创造的效益,如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物耗的降低等称为有形成果;对于开展活动带来的无法用物资或价值形式反映出来的无形成果均由“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领导小组予以核实论证。
第十四条 编写成果报告的要求
(一)成果报告要围绕中心阐明活动情况,尽量用实际资料,切忌空话。
(二)报告文字要精练,条理要清楚,逻辑性要强。
(三)技术方面的名词术语、计量单位、符号等应遵循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成果及申报表要用word格式A4纸打印。
第四章 活动成果的评选及奖励
第十五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成果,是指我局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全局生产、经营、治理的需要,在生产、经营治理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或应用成果。
第十六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成果奖的表彰对象是我局全体职工。
第十七条 项目不论立项与否,活动期间所取得的成果均可参加评选奖励。
第十八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成果奖申报程序是:由项目负责人申请,报本部门活动负责人,经审查同意后,填写《“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成果申报及论证表》,并附成果论文报“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办公室(《“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成果申报及论证表》和论文各一份.
第十九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成果奖由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
第二十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成果奖由局里颁发。 每年9月15日前各单位活动负责人要把成果(1-2篇,多者不限)报活动办公室,并在国庆节前进行表彰。
第二十一条 对可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成果,奖励分四个等级。
奖励等级 创效益值(元) 奖金(元) 荣誉奖
一 100000及以上 ** 证书
二 50000—100000 **证书
三 10000—50000 ** 证书
四 10000及以下 **证书
第二十二条 对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活动成果,可根据其作用大小、技术复杂程度和推广范围参照第十九条的规定,评定相应的奖励等级。
第二十三条 “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成果创造的效益值,自采用之日起,按6个月为计算单位,并经局“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属各单位、**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局“讲理想,比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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