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格式 公文格式是指组成公文各部分的文字符号在载体(纸张等)上排列的规定,由国家有关机关以法规、规章、标准等形式对其加以规范。公文格式主要是对载体的规格尺寸、载体区域划分、公文各组成部分的排列次序与编排式样、文字符号的形体及尺寸等予以规范。规范的公文格式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厉性,方便公文处理;有利于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处理及公文治理。以下着重介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版面的基本规范 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为“字”,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为“行”,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天头(上白边)为37mm%26plusmn;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26plusmn;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未作非凡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具体结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具体结构由两条红色反线分割成三部分:眉首、主体和版记。 1.眉首部分 眉首,又称公文的“红头”部分,其位置是相对固定的,它相当于公文的“头”。其中包括: (1)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其主要作用是便于公文的分发、清退和查找,有助于明确公文治理人员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只适用于绝密、机密公文或需要清退的公文。要求用阿拉伯数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通常根据印制数量来确定编制几位数的序号,如需印1~99份之间的,从“01”开始编写,需印100~999份之间的,从“001”开始编写。不要在份数序号前加上一长串“0”,如“00000001”就没有使用价值,但一般也不直接从“1”编起,避免误看作其他数字符号。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指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标识此项的目的是便于公文治理、确保公文安全。应将其顶格标识于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加“★”隔开,如“机密★一年”。 (3)紧急程度:表明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标注紧急程度的作用在于提醒处理时限,为催办公文提供依据,避免办文、办事延误。其位置是顶格标识于版心右上角第2行,与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对齐,字体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如无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可以顶格标识于版心右上角第1行。 (4)发文机关标识:用红色标识发文机关,以显示公文的权威性和郑重性。它一般由有关部门核定的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上“文件”二字组成,如“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国家商务部文件”等。使用简称时应注重其规范性、郑重性,避免产生歧义。 单一行文时,发文机关名称“一”字排开;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排列在前,协办单位排在后,如行政机关与同级或相应的党的机构、军队机关、人民团体联合行文,按照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文件”二字在各单位名称右侧居中位置,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一般应小于22mm×15mm。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 ①发文机关代字编写的一般原则:以哪个单位的名义发文,就编哪个单位的代字,例如“国发”表示国务院的发文,“国办发”即表示国务院办公厅的发文。但是有时为了反映机关内公文的主办部门,也可以加上主办部门的代字,例如:“财农发”则表示财政部农业司承办的公文。编写代字时,要注重维护公文的严厉性;年份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准确表达,并用六角号“〔〕”括起,不得用两位数简写,如“〔00〕”。 ②发文顺序号是按公文的发文顺序统一编制的流水号,每年年初从“1”开始,序数字前面不加“0”和“第”字。公文字号应直接表达为××发〔××××〕×号,如“国办发〔2001〕45号”。同一发文机关依次编写,不同发文机关不得接续编号。 ③单一行文,公文字号“一”字排开;如是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与其他机关联合行文时原则上应当使用排列在前的机关的发文字号,也可以协商确定,但只能标注一个机关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的位置,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标识。 (6)签发人:发文机关最后核查并批准公文向外发出的领导人姓名。其作用在于对公文的制发和内容负责。签发人只用于上报公文。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加全角冒号。发文字号和签发人左右各空1个汉字平行排列;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位于第1行,协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照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列,其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2.主体部分 主体是公文的重心部分,其位置经常变动,以公文内容长短而定,它相当于公文的“身体”。其中包括: (1)标题:是对公文内容的概括与揭示。标题的作用在于便于公文的检索和处理,介绍公文内容、行文目的和要求以及提供阅文线索。 标题结构由发文作者、事由、公文名称三要素组成。其中“发文作者”要求使用经有关部门核准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事由”应概括、简洁;“公文名称”应准确、恰当。 公文标题三要素通常应表达完整,但假如已有发文机关标志表达发文机关名称时,可以省略“作者”要素,如直接表达为“关于……的通知”的格式;命令、公告、通告等令知性公文,其标题中可以省略“事由”要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告”、“中国人民银行通告”;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省略“公文名称”要素。 标题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原则:标题末不加标点;标题中一般不用标点,如是转发法规性公文可以使用书名号《》,并列内容之间可以使用顿号。标题的字数一般不超过50字。 标题应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标识,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标注主送机关有三种情况:一是直接使用机关的全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是使用机关的通用的规范化简称,如“国务院”;三是标注同类型机关的统称,如“部属各高等院校”等。其位置应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明,其后加全角冒号“:”。 (3)正文:公文的主体部分,用以表示公文的信息内容。正文的结构一般分为导语、正文主体与结语,在主送机关下一行书写。 (4)附件:指附属于公文正文的其他公文、图表、名单等材料。公文附件是公文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补充和完善公文正文的内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应在正文下空 1行左空2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例:“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以方便查阅,如不能与正文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以防止附件散乱、丢失。 (5)成文时间:指公文的成文日期,它表示公文生效的时间。确定公文成文日期的原则是:一般公文,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以通过日期为准;法规性公文以批准日期为准;两个以上机关(部门)的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部门)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拟写成文时间要求:用汉字标全“年”、“月”、“日”,年代、月份、日期不能遗漏,不得以小圆点“?”代替汉字表述年月日,“零”规定一律写为“○”,不能够用阿拉伯数字“0”。例:“二○○一年八月十日”。成文时间的位置根据印章的位置而定。 (6)公文生效标识:是指发文机关印章或签署人姓名。加盖印章有两种情况:单一发文印章和联合行文发文印章。 ①单一机关制发公文的情况:单一发文在落款处不署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印章应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下套方式);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中套方式);“下套”的盖印方法,可以显示印章的庄重性,如国家行政机关的印章均有国徽,就可以将其完整地显示出来,此外,还可以增加成文时间的清楚度,防止因图案或文字压在成文时间上使其难以辨认。 ②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的情况: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居中排布,主办单位印章在前,两个单位的印章均压成文时间,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单位印章在前,每排最多只能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1个或2个印章,应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不得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注成文时间。 印章的颜色,除专用章外,印泥应为红色。应使用质量较好的印泥作为字迹材料,印迹必须是端正地自左而右环行,完整、清楚地表达发文机关的名称,禁绝出现印章字迹歪歪斜斜,缺字少划,或者模糊不清,或者自左而右字符颠倒的现象,以维护公文的严厉性和有效性。 当公文正文后的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的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必须使印章与公文在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办法解决。 (7)附注:指对公文内容或有关事项、要求的注释与说明,如需要加以注释的公文的阅读范围、使用方法、请示等上行公文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其格式如下:(此文发至县、团级)或(联系人:×××,联系电话:××××××××)。附注的作用是方便公文的阅读、理解,以及文书处理部门对公文的分发处理,保证公文的安全。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3.版记部分 版记是公文格式结构的第三部分,其位置依公文格式构成而言,它相当于公文的“脚”。版记部分包括以下数据项目: (1)主题词:用以揭示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的词或词组。标注主题词有助于文书部门依据公文主题及时、快捷地处理公文,同时便于按主题查找、检索公文。主题词的标注程序是:全面审读公文,确认公文的主题内容;认真进行主题分析,对要害性语句准确、精练地进行主题概括,形成主题概念;在《公文主题词表》中选用最恰当的主题词语,词表中没有所需词时,可选用相关或相邻近的词进行组配,组配不合适或不能组配时,可选用最直接的上位词。 主题标引时应有效把握主题词标引的深度,除类别词和类型词外一般标注3~5个,不超过7个。一份公文主题词的排列顺序应先标注类别词,再标类属词,最后标注表明公文种类的类型词。公文主题内容的类属词之间的顺序,一般按照概念大小从小到大排列。假如文件具有表示空间和时间的辅助因素,应标注在类属词后,公文类型词之前。“主题词”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之间空1字,最末一词后无标点。 (2)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标识“抄送”,后用全角冒号;抄送机关之间用顿号隔开,回行后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注句号。假如主送机关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可以在抄送机关之上、主题词之下标注主送机关。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用于标识公文承制部门名称、实发日期、印刷份数、联系人等,是对公文制发情况的介绍和解说。标注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的目的在于让受文者了解公文制发过程、为受文者与制发者的联系提供便利。其位置在抄送机关下一行,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4)页码:按公文排列的逻辑顺序依次对公文编制的顺序号,保证公文不散页。页码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在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页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以上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数据项目,在具体的写作活动中并不是所有数据都必不可少,行政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可以灵活地根据自身的不同职能活动、业务范围、公文信息内容,选择与其相适应的数据项目来充分地表达意图和满足需要。如在眉首部分的序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等根据需要可以选用,不需要时也可不用;主体部分的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成文时间、文件生效标志等是公文必备的数据项目,附件和附注可据内容而选用。版记部分的主题词、印发机关、印发时间和页码应标注,抄送机关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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