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在《劳动合同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培训班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举办的,其目的是让大家对《劳动合同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为明年这部法律的正式实施打下基础、创造条件。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熟悉《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实施好法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劳动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 生命力和优越性的体现。《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做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这些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制定《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随着社会法制意识和观念的增强,劳动关系处理制度法制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将预示着劳动用工治理法制化时代的到来。这部法律是继《劳动法》以来,国家出台的规范劳动关系的首部专项立法,在劳资双方尤其是在劳动者所关心的一些突出问题上,在法律层面上予以了规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是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重要依据,必将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治理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对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意义重大。各用人单位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熟悉,要充分熟悉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仅是一部新法律出台而带来的一些新规定、新要求,更预示着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到一定程度后,用人单位用工理念的一场根本性的变革。为此,各用人单位要果断摒弃原有的用工理念,转变人力资源治理手段和方式,化被动为主动,树立人本理念,树立依法用工的理念,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要求。这也是企业自身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 第三,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要害作用。劳动合同一方面可以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从而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权益,从而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制定《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全面准确地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 《劳动合同法》既继续了现有《劳动法》的相关立法原则和制度框架,又对现有政策规定进行了完善、补充和突破,是对《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调整政策的继续、巩固和发展,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是今后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的一部主要法律之一。要准确把握这部法律的具体政策规定,各用人单位一定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领会,单位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人力资源治理部门工作人员要熟练把握《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努力吃透《劳动合同法》的新内容、把握新规定、领会新精神,提高运用好这部重要法律的能力,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努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最终落脚点在广大的用人单位,这部法律是否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要害也在于广大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自觉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一是要参照法律新规定和新要求,对本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二是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做到内容合法、程序民主。三是要进一步转变人力资源治理方式,要以劳动保障法制为基础,以实现人力资源治理法制化为目标,将劳动关系治理贯穿于整个人力资源治理的全过程中。四是要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保证职工能够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五是要加强与职工的沟通工作,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和纠纷,共同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四、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都赋予了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治理职责,同时也明确了劳动保障部门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劳动保障局下步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护好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技能培训等权利,保障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各用人单位给予理解和配合。
二00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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