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调整难。随着农民法制意识和自主权日益加强,涉及到土地治理项目的土地调整矛盾也逐渐突出;二是项目治理难。项目治理已步入规范化治理轨道,同时项目治理的工作量也不断加大,工作压力也越来越重。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和治理水平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专业技术含量高,因此按照项目申报、项目建设、资金报账及拨付使用、竣工验收和工程管护等相应环节建立配套的治理机制,对于提高土地治理项目的开发质量、提升治理水平尤为重要。为全面落实十七大精神,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大力发展节水浇灌,努力调整种植结构,引进高新作物品种,提高作物品质,辐射带动项目区的农业经济发展,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地开展农业开发工作。非凡是通过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结合我县实际,在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为农业综合开发注入了新的生气和活力。 一、机制创新成效显著,给农业开发带来了无限生气 (一)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一是加强立项公示,充分尊重群众的决策权和选择权,增强农民对农业开发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公示,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加强质量监督,充分尊重群众的监督权。 (二)全面推行招、投标制和实行施工监理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县局制定了规范农业开发土建工程招、投标的若干规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建工程公开竞争性招标力度进一步加大,招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做到了“四个统一”:一是统一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招标公告内容;二是统一公开公示;三是统一公开开标;四是统一评标办法。同时监理部门根据规范要求,认真严格进行抽样检查检测,不合格果断返工,较好的保证了施工质量。 (三)加强资金和项目治理健全治理机制,力保工程发挥长远效益。强化治理,确保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在坚持按项目投资,按程序治理的前提下,实行项目和资金治理的有机结合,以资金投入确定项目规模,按项目治理资金,不断完善项目和资金治理制度 二、机制创新的实践给我们今后更大的启发 (一)要形成先建后补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在农村农业生产中涌现出一批以专业协会、种粮大户和龙头企业等为主的主组织形式。他们的自主意识、自主能力越来越强,迫切希望能够自主地承担起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建立“先建后补”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是一种很有效的形式。按照“公退民进、民投民有、民有民营、共同受益”的原则,明确产权民营化,工程社会化,收益公众化的开发经营思路,并借鉴以往项目工程存在的重建轻管,只建设不经营的弊端,使项目工程设施由公有财产变为商品化民营财产,使死产变为活产。通过推行“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投入机制,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业开发的主题。这样也最大限度的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农民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治理,抓好工程质量,节约工程成本,真正实现广大农民由“要我开发”为“我要开发”。 (二)创新群众自筹机制。 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上,除了国家、省、市项目资金和县、市(区)地方配套资金外,还需要群众自筹一部分资金。因此必须更新群众观念,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个人自愿投资入股。按照“谁入股、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合股经营,把农民的利益与项目建设挂起钩来,采取多元投资模式,鼓励农民个人投资开发,或联户投资买断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家财政资金无偿部分做为补助资金,投放给个人,扶持农民建设项目;个人投资做为自筹资金,用于开发建设,投资者个人承担偿还有偿资金和工程维修管护的义务,群众积极性一下子调动起来同时也可积极协调小额贷款,通过补息、贴息、奖励等方式方法帮助农村种养大户、私营业主和龙头企业等取得发展资金,从而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 (三)完善财政资金的引导机制和投资机制。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扩大贴息规模等方式,吸引金融资金;凡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等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兴建具有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并能带动农民致富项目的,可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逐步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途径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格局。 积极探索农发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农业生态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的投资机制。 我们在抓好项目治理和项目建设的同时,在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一些大胆探索和实践,得到了一点体会。今后,我们将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不断完善和提高项目的治理水平,加大机制创新力度,探索和创新农业开发新机制,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新局面,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