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事局 关于泸州市2006年6月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6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报考)。其中,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报名,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其具体含义是: 1.此类职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四川省内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以下(不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至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招考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招考。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71年5月26日----1988年5月26日期间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6年5月26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泸州市2006年6月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附件一)。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见附件一)。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组织的方式进行,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 (一)报名时间:2006年5月26日8:30-18:30。 (二)报名地点:泸州人才市场(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斜对面)和泸县、合江、叙永、古蔺县人事局(江阳区报名点统一在泸州人才市场)。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及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2张、2B铅笔和橡皮擦。其中,几种非凡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实)。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实和考核材料。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治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家有其他非凡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具备上述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持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此表考生可下载打印)和《考生报名信息卡》各一份,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实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实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六)报名注重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职位名称及代码; 3、报名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部门相同或相近职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不能指明填写调整到某某部门某某职位; 4、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2006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新版临时身份证除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都不能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