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综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经研究,拟录用下列4人为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按报考职位排序):
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国家行政学院人事局反映。
举报电话:010-6892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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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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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凤华 |
女 |
15618693430 |
首都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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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连翠珍 |
女 |
15615312722 |
云南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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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曾 晟 |
男 |
15618713522 |
北京交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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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文娟 |
女 |
15618090802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国家行政学院人事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